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连破“三关”,“跨年”涨势能延续多久?******
(经济观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连破“三关”,“跨年”涨势能延续多久?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夏宾)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出一波“跨年”上涨。1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6.7611,涨破6.8关口,创2022年8月15日以来最高水平,较前一交易日大幅上调654个基点。
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走势来看,去年12月6日涨破整数关口7,进入今年1月份,又连续涨破6.9和6.8两个关口,美元指数则在近期涨高后又回落,仍保持在阶段性低点波动,截至10日15时报103.19。
如此“跨年”涨势从何而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去年年底以来,人民币汇率大幅反弹,境外资本流入持续增长,充分反映了国际金融市场坚定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对物价等经济基本面充满信心。
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有鑫认为,近期人民币汇率持续回升符合中国经济基本面的变动趋势。在美元指数没有特别大变动情况下,人民币汇率持续回升,反映了国内经济基本面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他还提到,在全球经济衰退背景下,中国经济良好的复苏态势使得人民币资产成为国际资本追逐的热点,近期沪港通、深港通项下跨境资本流入增多,对人民币汇率形成有力支撑。
如此“跨年”涨势能延续多久?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及研究部总监庞溟对中新社记者表示,近期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跨境资本流入持续增长,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在他看来,上述表现说明国际金融市场和全球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基本面长期向好和政策面质效齐升充满信心,对优化调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序实施充满信心,对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市场韧性充满信心,对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加速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充满信心,对中国能提供持续的、稳健的、安全的、长期的投资机会充满信心。
庞溟直言,在这些积极因素和正面预期的推动下,预计人民币汇率将继续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人民币汇率弹性、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的规则性、透明度将继续提高,全年总体趋势有望保持稳步回升、温和走强,并且逐步向中长期均衡价值水平和合理区间趋近。
王有鑫预计,2023年人民币汇率将延续波动回升态势。随着各地疫情形势逐渐达峰并好转,人员流动、交通、餐饮、消费等领域活动将逐渐恢复,市场信心将进一步增强。而欧美等经济体经济增长压力将加快显现,货币政策转向的讨论或逐渐升温,美元大概率持续回落,对人民币的制约效应减弱。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亦指出,整体看,2023年中国经济基本面持续修复和温和通胀,将有利于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综合经济基本面与国际收支面考虑,预计2023年人民币汇率整体将呈现双向波动、温和回升、逐步趋近长期合理区间的走势。
“中长期看,人民币汇率会保持双向波动,但总体上将持续走强。”郭树清说。(完)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